The Unlikely Pilgrimage

多年以后当我想起“一个人的朝圣”这本书,记忆一定会把我带回这间被阳光洒满床头的卧室,这样静且暖的下午。

放假这几天室外的蓝天阳光,以及室内卯足了劲儿给的暖气,是特别理想的北方冬天该有的样子。喜欢现在住处的卧室,大大的西向窗户,从午后直到日落,整个房间随着照进来的阳光变换着色彩。比如现在,床头的壁纸被阳光染成玫瑰金色,竖起一只枕头当靠背,一口气把书看了小半本。

是的,我还没看完,所以这并不是什么读后感。我读的是中文译本,书面上却也印了英文原标题“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”。让我特别留意到的词是“unlikely”,翻译中没有体现。Anyway,我不是在写读后感,我想写一写刚才看书时想到的一些东西。

我习惯于忘记不好的事情。从小我爸就说我性格“不记仇”,跟他一样。可是我想应该还是不一样的。他是会真的忘记,他像我奶奶,我奶奶总是活得很自在,并长寿。而我,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掩盖--把不好的事情遮起来看不见。这其中的区别在于,那些事情并没有被忘记而消散不见,它们被藏在复杂的记忆储层里的某个小角落,盖得严实,并注明“假装看不见”的标示提醒自己这一块的不可触碰。我基本上是能做到不去揭开看的。所以表面上来看,这跟真的忘记也是没有差别的。Harold Fry本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退休老头,有着再普通不过的人生。可是他这一路步行穿越英格兰,他记忆深处的那些东西一点一点被揭开,让我看着都有些意外,觉得在他身上原来发生过这个那个事情,他也渐渐变得不普通起来。然而,是什么事情区分了普通与不普通呢?并没有。只是每个人一生中都会发生好多好多事情,而当这个人被外界感知的时候,却只能被有限的几个表象特征去概括形容--茫茫众生,又有几个“不普通”的人呢?于是几乎所有的人又都是普通的。普通人Harold回忆起跟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的过去,回忆起关于那个同样普通的奎妮的点滴,让他自己都惊讶居然注意到并记住了那么多场景细节。我知道在我的记忆中也有这样的碎片,它们时不时地--不经常--也会在我做日常琐碎的时候突然冒出来,让我陷入一阵思量,然后很诧异为何它们会偷偷跑出来。我不知道故意选择忘记的事情是否有必要再去挖掘一遍,所以我很期待继续看下去,想知道Harold在他自己的朝圣中找到了什么,最后如何。

人类是社会性动物,群聚而生,不小心也总在通过别人的眼光对待着自己,为人处事无不受影响。这新的一年,我期望能够做到与自己和平共处,不再害怕和焦虑。我也需要一次朝圣,心灵上的。

玫瑰金色的阳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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